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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4·21”洪涝灾害灾情核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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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气情况

4月21日8时到4月22日8时,我市中部偏北地区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中南部出现强风雹天气。全市平均雨量56.2毫米,县(市、区)平均降雨量前3位分别为铜鼓县79.8毫米,第一足球网76.7毫米,高安市70.7毫米;142站(共274站)降雨量超过50毫米,22站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以铜鼓县永宁镇八亩153.5毫米为最大。80站出现8级以上大风,上高和万载的4站出现12级以上大风,以上高县翰堂12级(35.5米/秒)为最大。袁州、万载、宜丰和上高出现冰雹,最大直径约1.5厘米。

二、灾情情况

截至4月29日16时,共造成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铜鼓县、第一足球网和万载县8个县(市、区)94个乡镇发生洪涝灾害,导致部分家庭财产、农作物、工矿商贸和基础设施等受损。据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全市24207人受灾,因灾受伤1人(因灾导致房屋受损,砖瓦砸伤腿部,目前在医院治疗),紧急避险转移84人,紧急转移安置127人(均为分散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1184.8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07.63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53公顷,林地受灾面积17.93公顷;倒塌房屋1户4间,严重损坏房屋25户33间,一般损坏房屋215户312间;直接经济损失3385.98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130.84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852.56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811.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430.12万元,公共服务损失63.56万元,其他损失97.8万元。

三、应对措施情况

1.加强预警发布。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合作,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河流水位等情况,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地区做好防范措施。并且通过多种渠道,如广播、电视、短信、社交媒体等,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和安全提示。

2.加强会商研判。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应急管理局迅速联合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涉灾部门,对灾情进行会商。各部门共享灾害预警数据、设施损毁、农作物受灾等信息,最终形成灾情损失数据,为后续救援及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3.加强现场指挥。受灾地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受灾地点查看灾情,同时组织受灾群众进行自救,保障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地多部门联合开展清障修复和救援工作,全力恢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4.推进农房保险。受灾地应急管理局与相关农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到各乡镇开展房屋受损核查工作,加快赔付进度。

5.加强应急值守。本次灾害过程期间,受灾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通信工具24小时保持在线。

近期天气好转,此次灾害过程已结束。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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